国家会计学院门口,前总理朱镕基在任内亲笔题词“不做假账”。有些企业不重视会计工作,稀里糊涂做了假账;有些企业处于各种考虑,会强迫会计做假账。这些都会带来巨大的风险。
一、“四大”员工做假账的案件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0)鲁11刑终9号裁定,老板张爱华犯信用证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财务总监朱元斌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财务经理李西欣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上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刘胜昔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做假账的起因是涉案公司严重亏损导致贷款困难,因此找了四大的“调账高手”刘胜昔,然后刘从青岛找了一拨人来做假账。采取虚增应收账款、减少应付账款、随意延长折旧年限等方法虚增涉案公司资产,将亏损由70亿元降低至40亿元。
在案件曝光以后,德勤中国发表声明,表示将追究刘胜昔接私单的法律责任。
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这个罪名很长,其实就是做假账。
《刑法》第162条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三、会计做假账的其他处罚
《会计法》第44条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甚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会计法》40条的规定,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职业。
因此,对于会计来说,切记做好风险防范,远离做假账。稍有不慎、甚至莫名其妙就会陷入其中,轻者“砸饭碗“,严重的“吃牢饭”。
四、本案对中介的警示
员工接私单,德勤却不知道,说明德勤的内部管理存在问题。在审计机构里,四大还算做的好的,出了这样的事情,实属罕见。
实务中,有不少中小型的中介提供五花八门的财务理账服务,从这个案子来看,中介人员还是要合法、谨慎,不要触犯刑法。
结尾
两套账在实务中还表现为“两套账”,一套内帐(真账),记录着生产经营的真实数据;还有一套外账(假账),是报给银行、税务局的。
“两套账”,除了涉及到《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还很可能触犯偷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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