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财政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深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创新改革试点,探索财政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新方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房山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拨投结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对该办法进行公开征集意见,听取公共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本次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7日。
公开征集意见期间,如对本办法有意见或建议,可按下述联系方式反馈,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大力支持。
1.电子邮箱:gjyqchanye@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学园北街11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0356356
4.登录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在“政务公开”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中关村房山园管委会区科委
2026年1月19日
附1.房山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拨投结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附2.关于《房山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拨投结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