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门头沟区人工智能、计算视听、心血管创新药械“三大产业”加速发展,坚持“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发展战略,持续优化区域工业经济结构,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产业升级为核心,以优化环境为保障,遵循盘活存量、引进增量、壮大总量的发展思路,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走高精尖发展道路,推动工业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门头沟区实际,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门头沟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经2025年6月19日第125次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经区委常委会第13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门头沟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12日
附件
门头沟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推动门头沟区人工智能、计算视听、心血管创新药械“三大产业”加速发展,坚持“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发展战略,持续优化区域工业经济结构,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产业升级为核心,以优化环境为保障,遵循盘活存量、引进增量、壮大总量的发展思路,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走高精尖发展道路,推动工业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门头沟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国家和市级支持的区级配套
(一)企业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称号,按照不超过2023年以来企业在我区固定资产投资(下称固投)的30%,给予不超过6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按照不超过2023年以来企业在我区固投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获得北京市“隐形冠军”称号,按照不超过2023年以来企业在我区固投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二)企业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2023年以来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提名奖,按照不超过企业2023年以来获得的国家和市级支持资金30%给予区级资金配套,支持用于在区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单个企业获得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年(与第一条、第九条不重复享受)。
二、引导企业绿色智能升级改造
(三)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申报国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世界灯塔工厂等数字标杆工厂,以及申报国家级、北京市级绿色工厂或企业技术中心,对2025年申报成功的企业所发生的申报费用、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咨询服务费等给予费用总额7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资金不超过10万元。对开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市级认定数字化水平达标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给予5万元支持。
三、支持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
(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对产品2024年起被国家、北京市认定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实现销售收入的,按前三台(套)产品销售收入的30%进行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60万元,或每项首台(套)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企业本项年度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60万元。
四、鼓励企业扩大生产带动地区发展
(五)对首次列入重点跟踪范围(2025年起的年度经济总量达到一定规模且成长性好)的制造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或对该企业的经营性贷款所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贴息及担保费支持。
(六)鼓励制造业企业有序增长。依照企业经济总量、增量等分档、分次予以支持,单个企业获得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其中,一定产值以上,获得国家级相关称号,企业技术入选国家级先进技术成果目录的,实现增长再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对全年产值达到全区工业产值一定比例的企业,再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七)对首次列入重点跟踪范围(2025年起的年度经济总量达到一定规模且成长性好)的工业企业,以及2025年起实现年度产值增长的工业企业,当年在我区新扩建、租赁或购置生产及研发办公空间的,再给予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年的经营性银行贷款贴息和担保、保险、融资租赁贴费等支持,鼓励企业扩大生产和新增就业。
(八)对列入我区重点跟踪范围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经认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资金支持,不超过50万元/年,对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不超过70万元/年。
五、支持服务机构助力地区和企业发展
(九)对区内成功培育年度经济总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的产业服务平台(获区级以上相关认定)给予引导鼓励。新培育的企业中,每培育1家达到一定标准的工业企业,按分档给予产业服务平台10万元起、不超过200万元的企业服务补贴,可晋级补差,鼓励产业服务平台助力地区产业转型升级。
六、附则
本措施由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基于2026年数据的兑现在次年开展)。本措施与门头沟区其他产业政策有交叉的,同类政策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变动的,将做相应调整。
政策申请由企业自行联系我局即可,如遇任何第三方机构自称可代为申请,请即联系我局举报。咨询和联系电话:010-69842592。
附.关于《门头沟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问答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