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门头沟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启动第一条、第三条部分、第六条的资金兑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第一条、企业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称号,按照不超过2023年以来企业在我区固定资产投资(下称固投)的30%,给予不超过6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按照不超过2023年以来企业在我区固投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获得北京市“隐形冠军”称号,按照不超过2023年以来企业在我区固投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第三条、对开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市级认定数字化水平达标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给予5万元支持。
第六条、鼓励制造业企业有序增长。依照企业经济总量、增量等分档、分次予以支持,单个企业获得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其中,一定产值以上,获得国家级相关称号,企业技术入选国家级先进技术成果目录的,实现增长再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二、支持对象
在门头沟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非法人主体资格,近三年以来没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
其中第一条、第三条、第六条的的支持范围为符合支持标准的制造业企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1.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5日。
2.申报本政策的企业,申报时间以申报页面显示的提交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申报。
(二)申报流程
1.通过申报平台进行申报。企业以法人账号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2.申报企业在申报平台上查询初步审核意见,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应根据初步审核的补正意见,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未在指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3.申报主体通过初步审核并在申报平台收到通知后,按通知具体要求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纸质申报材料1份,需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装订在左侧,封面、指定盖章处及骑缝处均需加盖公章。信封请注明“门头沟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申报”。
(三)申报材料
第一条:
1.申请承诺书
2.固投证明材料
3.信用报告:“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北京)”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需提供近三年报告)
4.相关称号证明材料
第三条:
1.申请承诺书
2.信用报告:“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北京)”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需提供近三年报告)
3.数字化水平达标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
1.申请承诺书
2.信用报告:“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北京)”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需提供近三年报告)
3.企业成长性好的证明材料
四、相关说明
(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年度财政预算批复情况,按照不超过本通知所规定上限的原则确定每年资金支持比例和额度。
(二)第一条中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北京市“隐形冠军”称号只能选择一个称号享受奖励,不可重复叠加享受。
(三)同一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区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本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项目评审前,申报主体在“信用中国”等平台处于失信行为惩戒期内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联合惩戒的,取消申报资格。在拨付支持资金前,如申报主体已经吊销、注销,注册地迁出本行政区域,或因失信被惩戒的,不再予以支持。
五、联系方式和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联系人:张雨晴;电话:010-6984259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