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资金奖励办法》(京技管发〔2023〕31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有关部门审核,拟对北京新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予以支持,现将拟支持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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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176
附1.企业自有燃油燃气商用车置换为电动或氢能源等新能源商用车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docx
附2.企业租赁燃油燃气大中型客车更换为电动或氢能源等新能源客车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docx
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