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2个月”是如何计算的?
1.根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 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上述所称‘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3.因此,连续12个月不是指自然年度,而是纳税人经营期间滚动计算的12个月,含本月,比如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为连续12个月。
北京惠企易点通科技有限公司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