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纸质专票相比,电子专票有如下变化:
1.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电子专票取消了销售方盖章,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以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财务再也不用纠结发票盖“发票专用章”还是“财务专用章”了。
2.电子专票只有一联
电子专票不同于纸质专票,电子专票只有一联,没有了纸质票的抵扣联和存根联,使用更加方便。
3.认证方式变化
受票方取得电子专票后,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直接确认电子专票的用途,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或购买扫描设备办理发票认证事项。
4.发票领取和开具方式变化
开票方在网上领取电子专票,无需现场或邮寄纸质专票。办理相关手续并免费领取税务ukey后,即可使用官方平台开具电子专票。电子专票进一步实现了非接触式办税。
5.发票真伪查验方式的变化
取消发票专用章、取消纸质票,意味着只能通过电子方式来查验专票的真伪。具体的查验方式是: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电子专票信息;也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6.已开具发票丢失后处理的变化
在纸质票时代,受票方丢失发票很麻烦,需要办一定的手续。抵扣联丢失,需要用记账联复印件来抵扣;记账联丢失,用抵扣联复印件记账。在电子专票时代,电子专票不存在丢失问题。
二、电子专票带来的风险
1.电子专票带来的报销风险
以前拿着纸质发票去报销,以后要把专票打印出来报销,这就要求企业规范报销流程,防止重复报销和虚假报销。
2.电子专票带来的税务检查风险
以前被税务检查,发票真伪检查、规范检查是重要环节。实现电子发票后,大数据可以实现发票真伪、规范自动比对,让虚开发票、税务违法“无处藏身”。
3.电子专票带来的红字发票开具风险
根据《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的规定,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时,无需追回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及其纸质打印件。而是按照老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来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这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受票方拿到手的发票可能是开具过红字,或者是付款后被开具了红字的电子专票。因此,要先验证发票,看看它是不是真票,再看一看是不是开具了红字,做好风险防范后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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