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科技厅《关于启动第一批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第一批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做好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请各科技管理部门做好与服务本地的科技特派员的沟通对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二、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建设管理工作。已经建站的乡镇(街道)政府和园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加强与科技管理部门、科技特派员和企业、单位的沟通联系,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开展提供协助和保障。
三、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建立沟通体系。每个县(市)区应分别建立微信群成立科技特派员营,设营长1名,推选副营长2名;在营长中推选由市科技局设立的科技特派员团副团长2名,形成科技特派员联系沟通网络。
四、建立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政策,结合本地特派员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提高科技特派员工作成效。
五、其他事项。本批科技特派员正式服务期限至2022年2月止。后续工作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安排。各单位应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区域创新处沟通,联系电话:2839701。
附2.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第一批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