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打造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着力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持续强化青年人才住房支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关于支持“海青安居”的若干措施》予以印发实施,请对照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工作局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2026年2月26日
海淀区关于支持“海青安居”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推进北京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示范区与海淀区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助力打造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着力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持续强化青年人才住房支持,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人才保障住房供给
1.拓展房源建设筹集渠道。聚焦高校科研院所、科创产业园区等人才与产业集聚区域,通过城市更新非居改建一批,存量房屋资源盘活转化一批,新供应用地适度新建一批,重点加大适合青年居住的宿舍型、公寓型人才保障住房供给。统筹城市更新奖励资金对非居改建项目给予奖补,支持项目实现居住、研发、办公、商业等用途混合兼容,引导社会主体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房管局(区住保办)、规自海淀分局、区园区办、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国资委、海保发公司、各街镇)
2.促进园区“产业+居住”融合。支持利用产业园区配套指标新建或非居改建人才保障住房。园区内及部分毗邻区域的人才保障住房,可由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直接面向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青年人才配租。(责任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园区办、区住建委、规自海淀分局、区房管局(区住保办)、区国资委、园区运营管理机构)
二、加强新毕业大学生安居保障
3.增加青年公寓专项供给。每年推出不少于2000套可拎包入住的公租房或保租房作为青年公寓,面向近3年毕业且在海淀就业的青年人才配租,提供最长6年的租金梯度折扣优惠(第1-2年6折、第3-4年7折、第5-6年8折)。(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住保办)、区人才工作局、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海保发公司)
4.加大安居补贴支持力度。经认定的在海淀区重点产业体系内用人单位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申领每月1000元、最长2年的安居补贴;在海淀北部租赁市场房屋的,增加给予每月500元安居奖励。(责任单位:区人才工作局、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区住保办)、区财政局、区数据局、区政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规自海淀分局、中关村科学城公司、各街镇)
三、加强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安居支持
5.加大创新创业赛事赋能。经认定的创新创业赛事获得优胜奖及以上项目的青年创始人,可定向配租人才保障住房,享受租金5折、最长3年租期优惠。未配租人才保障住房的,可申领每月2000元、最长2年的安居补贴;在海淀北部租赁市场房屋的,增加给予每月1000元安居奖励。项目团队成员中的青年人才,可定向配租人才保障住房,每个团队配租上限5套,租期最长3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人才工作局、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房管局(区住保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相关街镇)
6.支持创业青年人才安居。经认定的海淀区重点产业体系内新创办OPC企业青年创始人,以及成立时间不超3年且近2年获得知名投资机构投资的青年创始人及核心人才,可定向配租人才保障住房,享受租金5折、最长3年租期优惠。未配租人才保障住房的,可申领每月2000元、最长2年的安居补贴;在海淀北部租赁市场房屋的,增加给予每月1000元安居奖励。(责任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人才工作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房管局(区住保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四、加强品质安居服务
7.共建青年友好社区。依托人才保障住房项目,建设10个以上集生活、培训、交流于一体的青年友好社区,因地制宜配置青年食堂、共享厨房、书吧、咖啡厅、健身房等共享空间与设施,常态化开展培训提升、文化体验、联谊交友及“海淀夜校”等多元活动,打造高品质青年人才安居环境。(责任单位:团区委、区人才工作局、区文旅局、区房管局(区住保办)、海保发公司)
8.提供规范便捷安居服务。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房源信息发布、租赁服务和收费,强化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依托“北京海淀”APP,打造高效、便捷的海淀人才安居信息服务体系,实现政策发布、项目展示、VR看房、申请审核等事项一站式办理。(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住保办)、区数据局、区人才工作局、区人力社保局、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政务局、规自海淀分局、海保发公司)
五、附则
(一)本措施相关用语的含义是:
1.“青年人才”,指4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海淀就业创业的人员;
2.“重点产业体系”,即1+X+1现代化产业体系,包括人工智能产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商业航天、工业软件、科学仪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身智能、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等未来产业,以及科技服务业;
3.“海淀北部”,指海淀区西北旺镇、温泉镇、苏家坨镇和上庄镇。
(二)申请安居补贴、人才保障住房(含青年公寓),均须满足申请家庭成员(含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等条件,且本措施各项支持政策和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可叠加享受。
(三)本措施由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附1.《海淀区关于支持“海青安居”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docx
附2.图解《海淀区关于支持“海青安居”的若干措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