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关于金融促进未来科学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昌政办发〔2023〕7号)及其《实施细则》(昌发改发〔2025〕14号)落地实施,现启动《关于金融促进未来科学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区级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符合《北京市昌平区落实<关于金融促进未来科学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附件1)及《昌平区<关于金融促进未来科学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区级奖励资金申报指南》(附件2)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时效
2026年2月5日(星期四)至2026年3月15日(星期日)进行线上申报,请合理安排时间,避开集中申报高峰期,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申报。其中,需由银行、保险公司、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代为报送并初审的材料请各初审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前完成审核,并将合格材料报送至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邮箱进行复审。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按照《昌平区<关于金融促进未来科学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区级奖励资金申报指南》(附件2)中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单位应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对此负有全部责任。
四、申报流程
(一)“京策”平台申报。申报对象对照清单准备纸质版及电子版佐证材料,其中纸质版材料由申报对象自行留存备查,盖章扫描后的电子版材料按清单要求扫描上传至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均需提供PDF文件,部分材料需同时提交未盖章word文件),按平台提示操作流程进行申报。
(二)电子邮箱申报。申报对象对照清单准备纸质版及电子版佐证材料,其中纸质版材料由申报对象自行留存备查,盖章扫描后的电子版材料按清单要求命名编号(均需提供PDF文件,部分材料需同时提交未盖章word文件),分别放入以“单位名称+2024年/2025年申报奖补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命名的文件夹中,报送至区发改委邮箱jrhjk@bjchp.gov.cn(需由银行、保险公司、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代为报送并初审的材料,将电子版报送至初审单位,待审核合格后由初审单位报送至区发改委邮箱),如申报对象2024年、2025年均有申报奖补事项,请分年提供两年的申报材料。
第十节科技企业担保费用补贴、第十二节科技企业保费补贴、第十五节“专精特新”专板融资奖励、第十六节基金份额转让资金支持需由银行、保险公司、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代为报送并初审,请申报单位按电子邮箱申报流程进行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昌平区发改委金融环境建设科;风险防控科
联系电话:010-80110226;010-80109315(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特此通知。
附1.北京市昌平区落实《关于金融促进未来科学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doc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