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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6-01-06  来源:东城区   点击率:13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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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立足首都功能核心区发展目标及功能定位,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经信发]〔2025〕19号,简称《若干措施》)相关要求,现发布政策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及标准

(一)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发展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创新发展、优化升级,培育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金支持。单个企业不重复享受,晋级补差。(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本措施适用于在东城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2.申报主体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相关资质及手续齐全完备,具有项目建设应有的资金筹措能力,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申报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同一主体、同一项目、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本措施多个条款和东城区其他扶持政策,原则上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本措施中“中小企业”是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划分的中小微企业。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1月4日9:00—2026年1月8日17:00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征集项目有关条件及要求,并按要求准备、填写、提交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PDF需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所申报项目将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2.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杨老师、高老师,010-51271065/010-5127107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附.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