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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平谷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5-09-10  来源:平谷区   点击率: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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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依据《平谷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京平科信发〔2025〕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见附件1)相关规定,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一、奖励标准

对于首次在平谷区认定且未享受平谷区该项政策支持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8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二、申报条件

1.2024年度第三批次(三季度申报)、第四批次(四季度申报)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资质证书且符合首次认定条件的企业。

2.2024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符合首次认定条件、未享受过该政策的企业。

注:此次申报是针对符合上述条件企业的最后一次跨年度征集。自本次申报结束后,未来征集对象,将仅限定为上一年度批次获得相关资质证书的企业。

三、申报单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平谷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北京市专精特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资质称号认定证书复印件;

4.信用中国的信用报告;

5.自获得相关资质起,每年连续按时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年度更新并提交年度更新截图;

6.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见附件3)。

四、申报受理

(一)受理机关

1.受理部门

北京市平谷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受理地点

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1520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小菊电话:010-69980623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需先在京策平台提交电子版(pdf格式盖章扫描件)材料,经区科信局审查符合条件后,再提交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一份;

2.纸质版材料需按照申报材料顺序编写,用A4纸打印,装订线在左侧,装订成册;

3.每页材料及骑缝处均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

京策平台申报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9月16日17:00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逾期不接受申报。

纸质版材料申报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9月19日各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注意:申报单位需先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经区科信局审查符合条件后,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时,请提前电话预约提交纸质版材料时间。

五、有关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已获得过区级财政资金奖励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质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材料需精炼简洁,请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3.申报单位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风险,如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风险予以一票否决。

4.申报单位应如实申报、提交材料,并自觉接受区科信局、区财政局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如出现虚假材料问题,将取消享受资金奖励资格;拨付奖励资金时,如企业出现被取消相关资质称号、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风险等情况,都不予以资金支持;具体奖励资金拨付时间以区财政局拨付时间为准。

5.获得支持资金的申报单位须按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接受区科信局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需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附1.《平谷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京平科信发〔2025〕9号).pdf

附2.平谷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项目申报表.docx

附3.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