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加强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促进信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发布《2025年平谷区支持信息软件服务业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的通知》。
一、重点支持内容
1.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对上一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研发费用的1%予以支持;上一年度研发费用0.5亿元至1.5亿元(含)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研发费用的2%予以支持;上一年度研发费用1.5亿元至5亿元(含)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研发费用的5%予以支持;上一年度研发费用5亿元至10亿元(含)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研发费用的7%予以支持;对上一年度研发费用10亿元至20亿元(含)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研发费用的9%予以支持;对上一年度研发费用20亿元以上的企业,按照不超过研发费用的10%予以支持。研发费用有关数据以企业报表为准,单个企业年度兑现补贴金额总量不超过10亿元,补贴金额较大的可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分两年兑现到位。
2.激励企业保持高速增长势头。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达25%,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0.5%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达35%,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0.7%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达50%的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1%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2日18:00。
2.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申报。
三、申请条件与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本区登记注册、完成统计登记,且无因违法失信行为被行政机关实施联合惩戒或被司法部门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2.申报单位自愿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应按照《平谷区促进信息软件服务业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遵守相关承诺,并积极配合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以及其他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单位,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有权将资金收回。
3.申报支持中已通过其他区级现行有关支持政策持的实施内容,本支持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附2.平谷区促进信息软件服务业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