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实体书店:
为持续深化“书香昌平·爱阅之城”建设,推动昌平区实体书店稳定、健康发展,定于近期组织2025年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2024年12月31日前在昌平区依法注册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法人单位。
(二)有空间相对独立的固定营业场所,有显著店招和固定营业时间,以出版物经营和提供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
(三)具备实体书店的基本属性,具有健全的进存销等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有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日常安全生产等相关记录,产生经营出版物相关的销售收入。
(四)书店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出版物经营面积超过50%。
3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不含)的,上架经营出版物不少于2000册,品种不少于500种。
5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不含)的,上架经营出版物不少于2000册,品种不少于500种。
1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不含)的,上架经营出版物不少于3000册,品种不少于600种。
3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不含)的,上架经营出版物不少于5000册,品种不少于1000种。
500平方米(含)以上的,上架经营出版物不少于10000册,品种不少于2000种。
(五)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审合格,不存在异常经营情况,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各级文化执法部门处罚,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两场以上公益性阅读文化活动,或与镇街、社区、学校合作面向社区群众、学生开展一次公益性阅读文化活动。(此条今年仅作为参考项,非必要条件;下一年度申报时将作为必要条件)
二、申报类型
(一)开办补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首次签发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持续运营且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区域布局的实体书店可申报开办补贴。重点考量新开办实体书店的经营规模和公共服务能力,扶持对象应以出版物相关业务为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公共阅读环境,所经营的出版物选品优质,品类丰富,上架分类合理。
开办补贴按照经营规模3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不含)、5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不含)、3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不含)、500平方米(含)以上五个档次进行补贴,最低补贴1万元,最高补贴20万元。
(二)运营补贴。2024年1月1日之前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连续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且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区域布局的实体书店可申报运营补贴。重点考量实体书店经营规模、公共服务能力及可持续运营能力,扶持对象应以出版物相关业务为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公共阅读环境,所经营的出版物选品优质,品类丰富,上架分类合理。积极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具有一定品牌效应,致力于长期运营。运营补贴按照经营规模3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不含)、5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不含)、3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不含)、500平方米(含)以上五个档次进行补贴,每个档次按照经营1-5年、经营5年以上分为两个层次,最低补贴1万元,最高补贴15万元。
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只可申报一个扶持类型。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按照指定格式提交申报书,详见附件1。具体为:
(一)2025年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项目承诺书
(二)2025年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表
(三)《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以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审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书店经营场所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如书店经营场所为租赁)
(五)书店外观及内景照片(书店功能布局、实景照片)
(六)税务申报记录证明(复印件或截图等)
(七)书店采购凭证相关证明材料(如采购合同、采购清单、发票等复印件)
(八)出版物出入库相关资料(出入库截图或复印件)
(九)书店管理制度相关证明材料(如制度文件照片、扫描件或复印件)
(十)安全设施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片等)
(十一)开办会员相关证明材料(简要说明及截图等)
(十二)举办文化活动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简要说明及图片、网页截图等)
(十三)新开办书店相关证明材料(如新开办书店装修合同、发票及发票查验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四)出版物经营收入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截图)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线上申报(8月15日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或登录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declare)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二)镇街初审(8月20日前)。镇街主管部门线上对本辖区申报单位经营场所、主营业务等资格进行把关认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第三方服务公司审核(8月29日前)。第三方服务公司线上同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由本镇街主管部门通知申报单位修改、补充缺项材料。逾期不修改、不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提交纸质版材料(9月3日前)。通过线上审核的申报单位按照指定格式将《2025年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打印后按要求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扫描成为PDF格式文件后,将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镇街主管部门,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五)镇街统一报送(9月5日前)。镇街主管部门将《2025年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申报镇/街道初审报告》(盖章版)连同本辖区所有申报单位纸质版材料报送到昌平区文化馆408室,联系人:韩伟,联系电话:010-89748621。
(六)形式审查(9月12日前)。第三方服务公司对镇街提交的纸质版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材料研提现场踏勘名单。
(七)现场踏勘(9月30日前)。第三方服务公司会同镇街主管部门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核实经营情况,测量经营面积,镇街主管部门、第三方服务公司及申报单位就踏勘意见表现场签字确认。
(八)网上公示(10月20日前)。在昌平区人民政府官网对拟扶持书店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由区委宣传部进行核实,经核实认定存在不符合扶持情形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扶持资格。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委宣传部履行资金拨付程序。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按时完成线上线下材料提交,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任何单位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市级、区级财政扶持补贴项目。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享受本项目扶持资金。
六、其他事项
本文件由北京市昌平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填报联系人:王老师010-58572197
技术联系人:石老师010-69706636
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宣传部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