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降低试点企业资金投入压力,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对《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版).pdf
附2.一图读懂《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版)》.doc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