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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六批石景山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1-10  来源:石景山区   点击率:2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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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申报单位(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景山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第六批石景山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石景山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带动传承人提高传承实践水平,增强非遗存续力,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推荐申报标准

第六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将严格按推荐申报标准开展,关注代表性传承人技能艺能、传承实践相关情况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推荐申报第六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一)技艺精湛,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实践累计10年以上(含10年);

(二)长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在项目所在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在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获得广泛认可;

(三)在该项目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参加传承实践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志愿面向社会传承,身体健康;

(四)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其他负面社会影响;

(五)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公益性宣传、展演、展示等工作;

(六)所传承的非遗项目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已被认定为我区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以下情况不列入推荐人选:

(一)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二)从事非遗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三)不能积极参加、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开展非遗传承传播工作的传承人;

(四)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理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员;

(五)在项目领域存在较大争议的传承人。在评审或公示期间,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传承项目的相关行业部门、传承群体提出书面异议,经查证后不能排除反对理由的。

三、推荐申报范围:

(一)尚未认定过代表性传承人的非遗代表性项目;

(二)原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可重新推荐区级代表性传承人;

(三)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平均年龄超过65周岁的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可适当增补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四)同一级别的代表性传承人原则上不应为两代人。对于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非遗代表性项目,所推荐申报的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应在相关项目的保护传承中发挥重要作用,得到广泛认可。

四、推荐程序

(一)单位、个人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可以推荐该项目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但应当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并提供申报材料。

(二)初审、专家评审。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三)公示。经专家评审后,形成第六批石景山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四)正式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文化和旅游局正式公布第六批石景山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五、推荐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分别报送纸质版5套(1套原件4套复印件),电子版1套(照片及身份证图像插入表格中,(照片需反映申报人技艺特点,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

(二)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技艺水平的其他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

(三)推荐申报的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可选择提供:推荐申报片。申报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

推荐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授徒传艺和掌握核心技能艺能情况,确保真实准确,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

请将所有申报个人的纸质材料一式六份装进文件袋中提交,并在文件袋封面注明申报人姓名、所传承非遗项目名称,于2025年2月28日前报送石景山区非遗中心(区文化中心7层)702理论调研部,申报个人电子材料(所有报送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发送申报邮箱。

特别提示: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郭曼

联系电话:68817505

申报邮箱:sjsfyzx@sina.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东口文化中心7层702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遗的专业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遗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实施,将具有广泛群众基础、掌握精湛技艺的人选推荐出来。

(二)严格标准程序。非遗传承人应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项目保护单位、专家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

(三)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接受监督。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杜绝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1.第六批石景山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docx

附2.第六批石景山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片制作要求.docx

北京市石景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