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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开展海淀区网络安全特殊人才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9  来源:海淀区   点击率:5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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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行业“对待特殊人才要有特殊政策”的重要指示,落实完成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国家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北京海淀)”重点任务,海淀区委网信办积极探索网络安全特殊人才评价新机制,打造网络安全人才新高地。前期,海淀区委网信办印发了《海淀区网络安全特殊人才评定及奖励办法(试行)》,明确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评选原则,重点选拔试验区内政治素质好,攻关能力强,在网络安全领域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做出过突出贡献的网络安全专业人才,旨在打破人才瓶颈,涵养网络安全特殊人才“蓄水池”,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网信人才队伍。根据试验区工作部署,海淀区委网信办现正式启动特殊人才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特殊人才评定对象限于海淀区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中的网络安全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为企业的,应在海淀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海淀区缴税并参加社会保险。在海淀区工作或者服务3年以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可同等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高尚,在行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区级以上网信领域“揭榜挂帅”项目、高层次人才入选者或本区及以上网络安全工作中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颠覆性技术创新、解决“卡脖子”问题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网络与系统安全、信息内容安全、数据安全、业务安全等专业方向上,难以用硬性条件衡量,具有特殊技能的专门人才。

(三)在网络安全基础理论创新研究、网络和数据安全标准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安全测评、网络安全产品研发制造、网络安全应急保障、人工智能安全、网络空间治理关键技术研究、网络安全技术攻关、网信技术产业发展、未来网络创新发展等细分领域工作上具有特别优异表现,做出特别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申报途径

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作为特殊人才推荐单位,负责组织特殊人才评选申报工作,包括评选推荐符合申报要求的本单位之外的自由职业者,为试验区引才聚才荐才。

四、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按推荐单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由推荐单位登录网站:https://hdwx.bjhd.gov.cn/workplatform/,尚未入驻试验区人才发展平台的区属单位,请联系本通知工作人员开通账号),按照规定流程纳入本单位特殊人才涵养库,再报送至试验区特殊人才储备库。

(二)单位初审。推荐单位从本单位特殊人才储备库中遴选特殊人才推荐名单,并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单位填报推荐意见,并登录试验区人才发展平台,提交特殊人才初审材料。

(三)组织评审。区委网信办组建特殊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特殊人才评审工作。

(四)结果复核。网信领域人才工作小组复核特殊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定结果。

(五)评审公示。区委网信办按照网信领域人才工作小组的复核意见,公示特殊人才评定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获取证书。公示无异议的,由网信领域人才工作小组授权区委网信办向特殊人才颁发两年期特殊人才证书,并纳入特殊人才库。

五、认定管理

特殊人才证书有效期限为两年,每两年组织考核认定一次。

在证书有效期内,特殊人才需要登录网络安全人才发展平台,自主认领并完成规定数量工作任务。在证书有效期满前2个月,需申请特殊人才考核认定程序,经特殊人才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后,方可获取新一期特殊人才证书。

六、激励奖励政策

网络安全特殊人才将获得技术支持、创新算力、创业场景、产业发展支撑保障等四类激励奖励政策,达到试验区特殊人才涵养量、储备量及任务完成量的推荐单位,可获得试验区人才工作相关奖励,具体情况以年度奖励通知为准。

七、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特殊人才申报评选工作,于2024年10月11日前完成推荐报送工作,逾期申报人员材料将自动纳入下一年评定工作。

(联系人:王莹宋晓丹,电话:82468462)

附.国家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北京海淀)网络安全特殊人才申报表.docx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网络安全和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