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本市关于加强新时代科普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服务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核心任务,以将北京科技周打造为“科普北京”品牌年度核心展示平台为目标,坚持资源聚合、全域联动、精准赋能的工作原则,聚焦前沿科技资源科普化转化,重点支持北京科技周期间科普资源开发、科普产品与服务研发、科普创作与传播、特色品牌活动、主题线路建设等重点任务落地实施。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科普工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5〕16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度北京科技周科普项目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园区、科研机构、科技类博物馆、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科普基地以及从事科普工作的其他法人单位。鼓励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外资研发中心等单位申报。
二、申报重点
所申报的各类项目应立足2026年北京科技周,多维度宣传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技术创新成果,突出北京科技创新特色与优势,主题紧扣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等高精尖产业及未来产业等本市重点优势领域,内容聚焦最新科技研发成果与进展,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
1.科普产品研发
聚焦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等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领域,研发新颖独创、科学性强、可见可感的高质量科普产品与服务,推动前沿科技资源向科普资源转化。申报的科普产品、互动体验装置、科学体验类项目需在2026年以来开发完成,计划在2026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至少在1个科技创新或科学普及活动中向公众开放并开展体验应用。
2.科普设施开放申报主体围绕高精尖产业和未来产业等本市重点领域,将自身科技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通过开放实验室、生产线等科研、生产设施,以展示讲解、现场体验、互动参与等形式,让公众直观了解科研过程、生产工艺与技术原理。申报主体在遵守安全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2026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每月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生产线、科技创新平台等科研及生产设施不少于10天,申报主体需配备必要的科普工作人员,具备适合向公众开放的科普设施、器材及场地,并拥有稳定的科普工作投入。
(二)北京科技周品牌活动
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和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各项任务,开展品牌特色鲜明、高参与度、强互动性的科普活动,传播科技创新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科普品牌标杆。支持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数字技术与科普场景深度融合,打造沉浸式、互动体验式科普空间,培育科普功能突出、科技文化融合的示范阵地;支持开展具有首都特色、行业特色、区域特色的科普与文旅、教育、科幻等产业深度融合的“科普+”特色活动。申报活动须在2026年5月上旬-6月上旬期间举办完成,线上线下累计参与人数不少于20000人次。
(三)科普创作与传播
聚焦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等高精尖产业以及未来产业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及科学前沿最新进展,创作科普图书、短视频等多元形式的科普作品,依托主流媒体及社交平台广泛传播,提升科普原创能力,营造良好科学氛围。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1.科普图书
须为2026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中文正式出版物(含译著、再版图书,不含重印图书),首印量需达到1000册(套);鼓励丛书整套申报,出版时间以图书版权页上的出版时间为准;在北京科技周期间开展阅读推广活动的视情优先。
2.科普视频
须为2026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首映的原创作品;需在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播放,且累计点击量不低于5000人次;内容围绕社会热点、国家前沿科技或北京最新科技成就,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短剧等,鼓励同一主题系列视频申报。鼓励应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创新工具,如有使用需标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等字样。
三、申报节点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不接受线下申报。
(二)事前征集阶段
本市各区科技主管部门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在事前征集环节,归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单位开展申报。各申报主体须在2026年5月4日10:00前,在系统中提交《2026年北京市科普项目事前征集计划书》(申报单位盖章PDF版和Word版)。各区审核后,于2026年5月7日16:00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通过系统向我委推荐。逾期不予受理。未通过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项目实施阶段
经事前征集环节由各推荐单位审核推荐的项目,须统一标注“科普北京储备项目”字样开展相关筹备及实施工作。使用该标识不代表项目已最终获得资金支持,最终立项支持名单将结合项目实施成效和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确定。项目实施期间,各申报单位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自觉维护“科普北京”品牌形象与公信力。项目开展的主体工作内容应与事前征集阶段基本保持一致,申报单位承诺达成的预期指标、宣传效果等须不低于事前征集水平,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成效达标可控。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舆情等负面事件,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有权收回“科普北京”品牌使用权。
(四)事后申报和专家评审阶段
经事前推荐的项目,在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后,于2026年7月6日9:00前,在系统中提交《2026年北京市科普项目事后补贴申报书》(申报单位盖章PDF版和Word版),科研诚信承诺书、相关附件和佐证材料(申报单位盖章PDF版和Word版)。申报书中涉及的工作主体内容,原则上须与《2026年北京市科普项目事前征集计划书》保持一致。活动现场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中,需清晰展示“科普北京储备项目”标注文字。无法提供的佐证材料,须出具说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将按照申报要求及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形成拟支持项目名单。
(五)公示和支持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经行政决策后,将拟支持项目名单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将给予后补贴支持。
四、注意事项
(一)一个单位可申报多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支持。为防止同一项目重复支持或多头支持,同一项目仅能选择一个申报方向,且只能由一个单位申报。原则上同一个单位择优支持一次。
(二)申报单位须在事后申报阶段提交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完整,符合科研诚信相关要求。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申报单位不配合核查或经核查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申报单位和相关人员在“信用中国”、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上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将不予以支持。
(三)立项支持项目的所有成果,在后续出版、发表、发布和展示、宣传、交流时,均须标注“科普北京资助项目”文字。
五、联系方式
申报业务咨询: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8827919、010-5557804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技术支持:010-53607959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