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年度海淀区留学回国人才引进需求征集工作,掌握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9-12月月初第一周集中申报(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如下:
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8日;
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6日;
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10日;
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8日。
二、征集范围
(一)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应符合海淀区功能定位及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主导产业方向,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合法经营、发展状况良好、有长期发展意愿,且在区级服务权限范畴。经其他渠道办理的(如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等),请勿从海淀区重复申报。
(二)人员条件
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有关规定,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或入境(一般应在回国或入境两年半内),一般在申报单位工作满3个月(以在申请单位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和个税时间为准,条件优秀、岗位契合度高的,可视情况提前申报),无刑事犯罪记录,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突出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境)前已具有高级职称,出国(境)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需求征集仅面向用人单位,不面向个人。请各单位做好统筹,聚焦关键核心岗位,按急需紧缺程度,择优报送,确保公平公正。需求统计表要按照引进的急需紧缺程度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二)请各申报单位对材料质量严格把关,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规范准确填报需求表,提供各类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出现需求表填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需求表未加盖公章或法人未签字(应为手写签字,签名章无效)、材料不齐等情况,视为无效申报。存在故意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视情况对申报单位、相关人员进一步追责。
(三)请将单位材料和人员材料统一打包(请严格按照排序规则编号),在规定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hdrclxyj@mail.bjhd.gov.cn,邮件主题和附件均命名为:(单位名称)2025年海淀区留学回国人才引进需求申报材料。附件材料较多的,可分成几个文件,编号后逐一发送邮件,请不要使用腾讯、163等超大附件发送邮件。邮箱设置了自动回复功能,请确保收到回复邮件,确保报送成功。
(四)请确保业务经办人、人力资源负责人手机、邮箱等联系方式处于有效状态,需求预审通过的将通过申请单位邮箱反馈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邮箱。办理过程中如有申请单位经办人变更(含经办人变更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申请人离职(须尽快提交撤办申请)、新生儿出生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请第一时间告知。
(五)留学回国人才引进不接受任何第三方中介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办理人才引进名义支付和收取费用的,均属于非法行为。
(六)近期我局拟针对留学回国人才引进开展政策培训会,若有相关需求,请关注“智汇海淀”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示范区”栏目,选择“留学回国人才引进”查看相关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05267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人才发展中心中区2层213室
附件:
附2.(单位名称)2025年海淀区留学回国人才引进需求统计表.xls
附3.2025年海淀区留学回国人才引进需求统计表填报说明.pdf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工作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