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消费〔2026〕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供销合作社:
现将《茶产业提质升级指导意见(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26年1月19日
附1.茶产业提质升级指导意见(2026—2030年).pdf
附2.茶产业提质升级指导意见和酿酒产业提质升级指导意见解读.docx
附3.《茶产业提质升级指导意见(2026—2030年)》一图读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