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一:夫妻店筹划
案例-1
自然人张三是甲公司的老板,妻子李四料理家务。每年张三的工资收入为60万元,各项扣除合计10万元。
要求:计算张三和李四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并提出调整建议
分析:
1.调整前的税负
张三的年工资收入为60万元,各项扣除10万元,因此张三的年综合所得为50万元,经查税率表,适用3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52920元。
张三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30%-52920=97,080元
李四应纳个人所得税=0
2.调整思路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家庭税制,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是个人税制,而且是分项目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双职工家庭就更节税。李四为家庭付出,张三打拼事业,这种“男主外女主内”的工作模式会增加税负。在事业上,李四其实充当了张三的副手,把张三的收入分解成夫妻两人的收入很合理,比如将张三李四的工资确定为30万元、30万元。
3.调整后的税负
各自的工资经营所得是20万元,经查税率表,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
张三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0*20%-16920=23,080元
李四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0*20%-16920=23,080元
家庭合计的个人所得税=23,080+23,080=46,160元
调整后的家庭总收入没变,但整体的个人所得税税负与调整前相比,节省了很多。
方法二:分项目筹划
案例-2
乙公司的盈利稳定,且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免税优惠,自然人王五是乙公司股东,持股30%,并担任乙公司的总经理。每年王五的工资收入是110万元,各项扣除合计10万元。
要求:计算王五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并提出调整建议
分析:
1.调整前的税负
王五的年工资收入为110万元,各项扣除10万元,因此王五的年综合所得为100万元,经查税率表,适用45%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81,920元。
王五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00*45%-181,920=268,080元
2.调整思路
公司不赚钱,投资人很苦恼。但赚了钱以后,投资人又会抱怨“税负重”。如果不愿意做复杂的筹划,这里有一个简单的思路,可以分解投资人的收入,我国的个税所得税分项计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九项所得,不同的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和计算方式。工资要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率交个税,最高税率45%,最低税率3%,工资同时也是企业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股息是税后利润分配,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没有任何扣除项目。
在本案例中,乙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免税优惠,所得无需考虑企业所得税。仅比较个人所得税,可知在工资薪金所得超过30万元之后,将适用25%的税率,而股息的税率为20%,因此,将工资薪金所得控制在30万元,即工资发放40万元,股息发放70万元,可以节省个人所得税。
调整之后的个人所得税=[(400,000-100,000)*20%-16920]+700,000*20%=183,080元
相比调整前的个人所得税,节税额=268,080-183,080=85000元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由约定分红比例,因此,通过筹划,可以降低整体的税负。
提示:
乙公司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如其他公司在做计划时,也需要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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