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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工资”是个坑!

时间:2020-12-13  来源:   点击率:76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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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市面上有一种代发工资不用交个税的所谓“税筹新模式”。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发工资,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工资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45%。有些高收入员工希望降低税负,为了满足这种需求,就有了代发工资的公司。

一、代发工资的操作模式

用人单位只给员工发一部分工资,剩下的工资以购买服务的名义,打给“代发公司”,“代发公司”扣下税点、费用等,将剩余的工资打给职工。

二、“代发工资”存在的问题

这种代发工资的模式有两个主要的问题,虚开发票、没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这里只说代扣代缴义务问题,代扣代缴义务是税法的一个概念,代缴义务人是要代税务机关扣缴税款的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在代发工资这种业务模式下,代扣代缴义务人是谁?是用人单位,还是代发公司?“代发公司”说是自己,这种说法不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发〔1996〕602号)第三条规定“凡税务机关认定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

这句话里有两层意思,第一,决定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的单位和个人是扣缴义务人。第二,税务机关拥有认定权,即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代扣代缴义务人。

因此,用人单位想通过这种筹划方法,达不到躲避“代扣代缴义务”的目的。

三、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有啥风险

税务机关有认定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权力,因此,用人单位将工资交给代发公司发放“避个税”不靠谱!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代发工资被举报或者被大数据抽查到,就要面临最高3倍的罚款,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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