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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多缴的社保费能退还吗?涉及地方税费的税收优惠怎么申请?

时间:2020-12-01  来源:   点击率:1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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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缴纳的社保费,能退还多缴的部分吗?怎么申请减税降费涉及地方税费税收优惠?还有好多问题,该去哪里问?

答:来国务院政策答问平台,给你权威回答!

2.减税降费涉及到地方税费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该优惠政策。

3.怎么申请减税降费涉及地方税费的税收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规定,本次减征优惠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只要在申报表中勾选是否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选项,系统自动计算减征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

4.一家中型建筑公司,今年3月份新开工了工程项目,到明年2月份结束,延长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能享受到吗?

答:按照政策规定,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具体计算方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根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规定,该工程项目可以享受的减免政策优惠期从4个月(3至6月)延长到了10个月(3至12月),相应享受的减免费额也更多。

5.一家大型企业,已全额缴纳了5、6月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能否退还多缴的社保费?

答:按照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规定,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你单位5、6月份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应该减半征收。如果你单位在政策出台前已全额缴纳了5、6月份的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在本地具体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后,社保机构和税务部门将根据你单位意愿和选择,既可以冲抵你单位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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