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按照《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25〕4号)、《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冀工信企业函〔2022〕611号)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鼓励支持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省工信厅现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征集工作,并印发项目申报指南(附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高度重视,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省工信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请业务,企业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醒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严格审核。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对申报企业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统一性认真审查,对推荐上报的项目材料复印件要逐项与原件比对核验,盖章、签字并出具审核推荐报告。企业申报材料及提供的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涂改,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不予支持并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务于2025年11月13日前,将正式审核推荐报告、企业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等文件及相关资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厅机关114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hbzjtx2021@126.com,电子版正文、附件为PDF和Word 版各一份。
联系电话:0311-87806198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2026年河北省“专精特新”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3日
附件
2026年河北省“专精特新”骨千企业创新发展项日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河北省有效期内的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以下类别企业不在申报范围:
1.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
2.已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3.已获得过省级“专精特新”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需聚焦重点产业、工业“六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等,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2.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企业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和研发投入金额持续保持正增长,人均营业收入不低于50万元。
3.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10%。
4.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上年度企业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企业拥有直接面向市场的自主品牌。
三、申报程序
(一)省厅印发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各市级主管部门申报工作要求和时限:
(二)企业自愿申请,按要求形成申报材料向所在市级主管部门申请;
(三)各市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统一性进行形式审查,出具推荐意见正式向省厅报送;
(四)省厅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支持企业,依规进行公示,按程序下达补助资金。
四、支持方式
(一)按照2026年预算资金安排,遴选一定数量的“专精特新”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按照企业2024年度研发费用总额20%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补助;
(二)财政补助资金应围绕企业人才培育、设备购置、技术研发等“专精特新”创新发展方面安排使用。
五、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
1.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填报数据造假的;
2.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偷漏税行为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附1.2026年河北省“专精特新”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书(申报企业填写).docx
附2.关于推荐2026年河北省“专精特新”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项目的审核推荐报告(市级主管部门撰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