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根据《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冀发改高技规〔2024〕1号),为促进省企业技术中心高质量建设,指导企业做好认定申请和运行评价工作,我委商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石家庄海关配套制定了《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冀发改高技〔2019〕562号)同时废止。
附件: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