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人才通〔2021〕11号)《第六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和条件
推荐人员应为我区及驻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应在本岗位贡献突出,技能精湛,并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具体条件参照实施方案第二条“评选条件”。已经获得此项表彰和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推荐;获得“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推荐形式
本次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专家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专家推荐或个人自荐
请于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等材料报送区人力社保局。对采用专家推荐申报的,须由3名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联名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意向申报前请咨询东城园管委会党群工作处。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邮箱:dcygwhdqgzc@bjdch.gov.cn,
联系人:张勉 联系电话:13810097373
附.第六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实施方案 .docx
东城园管委会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