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为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实施工作,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制定了《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转发给园区各企业。详情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附.“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pdf
(联系方式:中关村丰台园企服中心63704618)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