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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关村延庆园区企业创新创业发展项目的通知(2021年第二批)

时间:2021-08-03  来源:延庆园   点击率:13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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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力推动“两区”建设,落实京西北科技创新特色发展区定位,进一步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延庆园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区科委(中关村延庆园管委会)研究决定,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延庆园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要求,分批启动2021年双创企业项目征集工作。现将第二批项目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在延庆区已办理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进行纳税登记,且符合延庆区产业发展方向,对区域经济发展综合贡献突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延庆区创新创业的优秀人才;为中关村延庆园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科研、人才、金融等平台机构和中介组织。

2.申报产业:申报主体从事的主要产业类别需符合中关村延庆园的产业发展方向: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园艺科技、体育科技、无人机、现代服务业等延庆园特色主导产业,以及其他符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的产业。

3.资金额度:企业当年累计所获得的支持金额不得高于企业申报日期前连续十二个月形成的区域经济发展综合贡献。

4.参加本次项目征集的企业,只能申请一项资金支持。

二、征集项目

(一)支持企业先进技术、产品和服务在延庆示范应用

对高新技术企业及延庆特色主导企业先进技术、产品(或引入的先进技术、产品)和服务,在延庆区产业高端发展、生态和智慧园区建设、服务改善民生、文化繁荣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给予租金、设施建设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需为国家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围绕延庆区重点培育四个重点产业,引入先进技术、产品,在延庆区产业高端发展、生态建设等领域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3.引入先进技术、产品合同中,相关技术装备的总价值应在500万元以上,且企业之前未获得过本项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中关村延庆园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

2.国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复印件;

(二)支持重点产业技术改造升级

对上一年度形成区级财政收入100万元(含)以上的在地经营企业,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信息化等方面开展技术改造,待竣工并达到项目预期成效和目标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企业一次性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需为国家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申报企业需满足2020年度纳税总额2500万元(含)以上;

3.申报项目需已竣工验收决算;

4.技术改造升级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中关村延庆园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

2.国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2020年度企业完税证明,以及区级财政收入证明文件复印件;

5.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合同(协议)、资金到账的银行回单、资金到账的财务凭证等复印件;

7.项目实际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复印件(或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8.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对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总额在10-100万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上一年研发费用总额在100(含)—5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的补助;上一年研发费用总额高于(含)5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的补助。

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需为国家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申报企业需已实际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并已进行自有资金投入;

3.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应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

4.企业研发费用支出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

1.中关村延庆园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

2.国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财务报表(需体现研发费用)、企业纳税证明(2020年度各月增值税申报表和各季度/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员工资、社保清单等证明材料;

5.自主、合作研发的需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及发票、研发人员证明材料(包括人员清单、劳动合同、工资表和银行明细及回单、研发人员工资社保清单)、其他研发支出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相关的财务凭证、银行转账回单等资金支出证明材料;

6.委托研发的需提供委托研发合同、发票及研发费用支出明细表;

7.创始人或团队科技创新能力情况说明;

8.商业计划书及已开展的研发和转化情况说明;

9.自主研发的技术、知识产权等科技成果证明文件;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鼓励企业开展技术交易

对技术交易合同登记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对达到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对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

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需为国家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技术交易合同需经北京市、延庆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

3.技术合同登记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申报材料:

1.中关村延庆园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

2.国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

5.技术交易合同登记明细清单,相关技术成果验收报告、结算清单或其他交易证明,以及相关银行回单。

对延庆园人才公租房项目管理运营单位给予房租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管理运营单位面向延庆园企业实际租金的30%,每个项目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五)加强对企业人才住房保障

对延庆园人才公租房项目管理运营单位给予房租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管理运营单位面向延庆园企业实际租金的30%,每个项目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需为国家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申报企业需在延庆园实际进行人才公租房项目管理运营;

3.公租房租金的收取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

申报材料:

1.中关村延庆园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

2.国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延庆园人才公租房运营审批文件复印件;

5.符合时间要求的租金明细清单,相关公租房租赁合同,以及租户清单、租金收据和银行回单。

三、申报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中关村延庆园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并将表格、文件、证书等资料扫描成PDF文档,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本通知第五条)。

各申报企业在发送邮件时,请按照以下格式编辑邮件名称和PDF文档名称: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例如:xxx公司+支持企业科技成果首次示范应用)

四、申报时间

2021年8月2日—8月12日

五、咨询方式

申报企业如对征集工作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1.官方微信:添加“中关村延庆园”官方微信账号查看通知,获取相关信息。

2.电话咨询:辛  娜 15311996880

张  磊 69103182

3.邮件咨询:

张文君 zhangwenjun@hztax.net

(电话咨询时间为:申报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特此通知。

附.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支持资金申请表.xlsx

中关村延庆园管委会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