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谷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支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和2024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经过审核,现将拟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月14日-5月20日。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ghfzk@bjpg.gov.cn。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林联系电话:010-69988343)
北京市平谷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