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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景山区关于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措施》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6-02-27  来源:石景山区   点击率: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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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区域创新发展生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符合区域产业定位的企业或机构高质量发展,现开展《石景山区关于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措施》政策支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区域高精尖产业方向的企业或机构,在我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石景山区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支持政策

第十三条支持企业创收增效,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责任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商务局)。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6年2月26日17:00前完成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单位统一登录首都之窗政策兑现专区( https://zhengce.beijing.gov.cn/#/home),查看对应政策的受理条件和申报材料,线上填写申报信息,上传并提交申报材料;已通过线上审核的申报企业或机构,按照政策责任部门要求,及时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信息填写完整且纸质材料每页均加盖企业公章扫描。

(二)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擅自篡改相关报表信息,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已获得的支持资金须原路径退回。

(三)经核查提供虚假材料、存在欺骗性行为的,列入石景山区信用体系建设黑名单,将不再享受区内任何财政资金和重大项目支持。

五、咨询电话

北京市石景山区商务局 商务服务发展科 010-68607231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石景山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附1.2025年度石景山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支持资金申报表.xls

附2.授权委托书.doc

附3.2025年度石景山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支持资金申报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