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涉企资讯 > 区县 > 关于开展《石景山区关于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措施》申报的通知 详情

关于开展《石景山区关于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措施》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6-01-09  来源:石景山区   点击率:35次
分享到:

为完善区域创新发展生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符合区域产业定位的企业或机构高质量发展,现开展《石景山区关于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措施》第一批政策支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区域高精尖产业方向的企业或机构,在我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石景山区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支持政策

第一条聚焦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责任单位:石景山园管委会区科委)。

第七条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产业需求,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责任单位:区银行保险产业园管委会)。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6年1月9日18:00前完成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单位统一登录首都之窗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home),查看对应政策的受理条件和申报材料,线上填写申报信息,上传并提交申报材料;已通过线上审核的申报企业或机构,按照政策责任部门要求,及时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信息填写完整且纸质材料每页均加盖企业公章扫描。

(二)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擅自篡改相关报表信息,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已获得的支持资金须原路径退回。

(三)经核查提供虚假材料、存在欺骗性行为的,列入石景山区信用体系建设黑名单,将不再享受区内任何财政资金和重大项目支持。

五、咨询电话

石景山园管委会区科委刘子威010-68863672

区银行保险产业园管委会薛松010-88699583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石景山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附1.《石景山区关于激发企业活力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措施》.doc

附2.申报材料清单.xls

附3.政策申报表模板.xlsx

附4.申报企业信息表模板.xlsx

附5.捆绑享受政策申请模板.xlsx

附6.2024年度石景山区现代金融机构支持资金申报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