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台区卫生健康委丰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丰台区总工会关于印发<丰台区小微型企业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丰卫健发〔2023〕69号)要求,我区开展了2025年小微型企业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经企业单位申报,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市级专家对参评企业进行评审,3家企业单位达到健康企业建设标准。
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11月11日至11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10-8394906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邮箱:ftwjwjkk@mail.bjft.gov.cn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