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涉企资讯 > 区县 >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丰台区第四届“丰泽计划”高层次人才评选认定的公告 详情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丰台区第四届“丰泽计划”高层次人才评选认定的公告

时间:2025-11-09  来源:丰台区   点击率:73次
分享到:

为加快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加大人才引育力度,现组织开展丰台区第四届“丰泽计划”高层次人才评选认定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式

自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2月06日期间通过首都之窗“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申报人同一年度限申报一个评选项目,限选择一种方式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一般应为在丰台区合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

2.申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不属于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类和限制类行业,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申报人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近五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2.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任协议),入选后须在本单位实际工作不少于3年。

三、评选程序

评选认定工作分为集中申报、归口单位初选、专业评审、综合评议等环节,区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评审情况,按照相应层次落实奖励和服务政策。

四、支持保障

经评选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综合考虑其先进性、成长性等因素,给予资金支持和人才服务保障。

五、归口单位

评选认定申请工作由相关区属职能部门作为归口单位,受理申报、进行资格审核、初选推荐。

1.区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全区科技领域企事业单位人才申报受理及初选推荐;

2.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区金融领域企事业单位人才申报受理及初选推荐;

3.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文化领域企事业单位人才申报受理及初选推荐;

4.区商务局负责全区商务领域企事业单位人才申报受理及初选推荐;

5.区委教工委区教委负责全区教育领域企事业单位人才申报受理及初选推荐;

6.区委卫健工委区卫健委负责全区卫生领域企事业单位人才申报受理及初选推荐;

7.丰台园管委、丽泽商务区管委、南中轴地区管委负责功能区范围内各领域企事业单位人才申报受理及初选推荐;

8.区投促服务中心负责科技、金融、商务、文化领域企事业单位人才申报受理及初选推荐。

六、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区科技信息化局:83656384

区发展改革委:83659738、83656722

区委宣传部:83656717、83818581

区商务局:63837090

区委教工委区教委:63852172、63811957

区委卫健工委区卫健委:83949080、83949093

丰台园管委:63704619

丽泽商务区管委:63257368、63309450

南中轴地区管委:67219095

区投促服务中心:83897601

区人才局:83658083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1830164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