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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朝阳区东西部协作阶段性成果宣传服务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5-09-11  来源:朝阳区   点击率: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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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服务机构:

朝阳区发展改革委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朝阳区东西部协作阶段性成果宣传服务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承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朝阳区东西部协作阶段性成果宣传服务

二、项目内容

宣传展示“十四五”期间朝阳区东西部协作的工作成果,总结推广东西部协作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例,借助媒体宣传扩大朝阳区东西部协作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1.制作宣传片。拍摄制作朝阳区东西部协作阶段性成果宣传片(预计总时长8分钟),记录朝阳区帮扶内蒙古三县东西部协作工作成绩。

2.系统宣传。解读、宣传朝阳区帮扶举措、典型经验、工作成绩等,形成宣传通稿。将宣传片、宣传通稿通过多级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发布,注重灵活新颖宣传方式。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拥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完备的专业队伍;

3.近3年有承接政府相关项目的实际经验;

4.在经营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书或授权书须有日期)。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内无履约纠纷、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项目申报书。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自行从朝阳区政府网站下载《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9月12日12:00前,将《项目申报书》直接报送至朝阳区发展改革委(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3号楼1305室);

(三)朝阳区发展改革委对参选材料进行筛选后,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26.5万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欣阳

电话:010-65090655

附.项目申报书.docx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