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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关于废止《大兴区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奖励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5-07-02  来源:大兴区   点击率: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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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为严格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决定废止《大兴区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奖励办法》(京兴投促文〔2023〕17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大兴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