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结合本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实际,现就北京市2025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以及北京市2025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有关申报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2025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国籍;
2.出生日期不早于1975年1月1日;
3.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4.2020年1月1日后回国;
5.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人才。
6.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留学回国人才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二、2025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
6.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3月5日前将申报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trlzykfk@mail.bjft.gov.cn(标题统一命名为:xxx公司申报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并将申报材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材料报送至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4室(王老师63258385,请务必提前联系对接)进行审核(因需要审核相关材料原件,请勿发快递,到场提交材料)。
(二)市有关部门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若干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并从中推荐部分优秀项目参加人力社保部评选。
(三)申报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原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四)预通知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如有调整,以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点击此处获取附件
丰台区人力社保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