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4〕25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有关部门审核推荐,拟对航天氢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予以支持,现将拟支持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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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高端汽车和新能源产业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