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商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京技管发〔2023〕17号)第十二条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有关部门审核,拟对北京尚恒锦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予以支持,现将拟支持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67857687,9:00-17:00
邮箱:zcdx@bda.gov.cn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邮编:100176
附.2024年度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资金明细表.docx
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