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发改发〔2024〕20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昌平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方案》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 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昌平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切 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贵、慢问题有关指示,根据《关于建立 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金发〔2024〕32 号) 等文件,落实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建立区级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提升 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普惠化、精准化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 作会议精神,落实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 机制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精准服务小 微企业融资需求,强化服务资源协同联动,打通小微企业融资堵 点,合力破解融资难题,有效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市区联动、信息共享。积极争取市发改委、北京金融 监管局、市金融管理局等市级部门指导支持,紧抓与区内委办局、 园区、镇街和工商联等单位结对开展工作的契机,加强国家、北 京市、昌平区三级政策传导、信息交流、问题反馈、监督落实等工作。
2.坚持政府引导、机构担当。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资源统筹 作用,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强 化融资供需双方的信息摸排和有效对接。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助 力我区科创金融示范区和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
3.坚持扎根基层、广泛触达。依托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各项决 策部署,细化服务活动,明确任务分工,组织相关委办局、园区、 镇街和工商联深入园区、社区、 乡村,摸排小微企业融资情况, 宣传融资政策,下沉金融服务,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
4.坚持积极有为、尽快见效。搭建银企精准对接桥梁,畅通 政策反馈和响应渠道,锚定企业融资需求点,引导金融机构统筹 考虑小微企业的融资期限和融资成本,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 量扩面、提质增效,实现“应贷尽贷”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通过建立昌平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力争实现 以下四个主要目标:
1.有效满足合理融资需求。着力推动驻区银行信贷资金投放快速便捷、利率适宜,降低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低成本信 贷资金直达基层,打通惠企助企的“最后一公里”。
2.持续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发挥园区、镇街深入基层、贴近企业的优势,广泛开展惠企助企 政策宣讲,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升政策效果。
3.强化贷款合规使用管理。审核小微企业申报材料,客观反映企业经营情况,明确贷款用途,确保贷款资金用于自身生产经 营,严防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等现象发生。
4.净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认真开展非法中介乱象治理,严厉打击侵害小微企业权益的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为小微企业 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工作专班职责划分
组建昌平区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专班,由常务副区长担任 专班班长,区发改委分管领导担任副班长,工作专班办公室设立 在区发改委。专班成员单位由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科委、区 商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文旅局、 区税务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区住建委、未来 科学城管委会、昌平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商联、区企联、各镇 街、 区融媒体中心、驻区银行机构、晨光担保共同组成。
为实现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服务便利化和一体化,考虑实体化 集中办公,由区发改委主管领导作为牵头人,重点从银行机构中 挑选业务骨干开展联合办公。
(一)工作专班职责
一是统筹各成员单位开展走访活动,落实企业需求摸排、数 据信息报送、配套政策落地等相关工作,形成“ 申报清单”。
二是推动各成员单位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工作 调度会,总结经验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三是审核推送“推荐清单”,积极促进融资供需双方精准对 接,扩大企业融资覆盖面,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企业金融服 务满意度。
(二)成员单位任务划分
1.区发改委:牵头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持续健全 小微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形成解 决问题长效机制;组织活动宣传和政策推广;做好“ 申报清单” 汇总统计分析,统筹形成“推荐清单”。
2.区财政局: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补贴、融资担保等政策支 持。
3.区经信局:完善小微企业贷款补贴、融资担保等金融支持 政策,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整合,统筹信易贷推介,加强涉 企信用信息共享。梳理本领域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并汇总形成 “ 申报清单。
4.区农业农村局:推动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深 入开展,进一步拓宽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落实市农业农村局 要求,做好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融资需求“ 申报清 单”工作。
5.区科委、区商务局、区文旅局、未来科学城管委会、昌平 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商联、区企联、各镇街:梳理本领域、本 区域内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并汇总形成“ 申报清单;推动企业注 册信易贷、 昌易贷;强化调查服务、政策宣传。
6.市规自委昌平分局:按职责提供小微企业抵押登记有关情 况。设立企业专窗,为小微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抵押 登记业务全程网办服务,为小微企业减免登记费,持续优化小微 企业相关服务。
7.区住建委:按职责提供小微企业资质信息、注册人员信息 和参与本区项目情况。
8.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提供小微企业注册资本、经营情况 等信息,为编制“ 申报清单”和“推荐清单”提供相关信息支撑。
9.区税务局:按照市税务局要求,进一步落实银税互动工作 机制,按职责提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
10.区统计局、区人力社保局:协助做好基本信息核查工作, 协助形成“推荐清单”。
11.区融媒体中心:加强走访活动、典型经验总结宣传,积 极营造关心支持促进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12.驻区银行机构、晨光担保:协助形成“报送清单”和“推 荐清单”,有效满足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大政府性融资担 保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水平,确保“应贷尽贷”。
五、主要工作举措
(一)建立小微企业“两个清单”制度报送机制
各成员单位梳理有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名单,形成“ 申报清 单”,工作专班审核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建立“推荐清单”。金融 机构对“推荐清单”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精准投放信贷资金,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原则上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 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
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委、区商务局、区农 业农村局、区文旅局、未来科学城管委会、昌平科技园区管委会、 区工商联、 区企联、各镇街、驻区银行机构、晨光担保
配合部门: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区住建委、区统计局、区税 务局、 区人保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财政局
(二)精准融资资源配置
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为牵引,加大对融资政策、金融服务资 源整合力度,强化各类资源协同联动。一方面,梳理区内各类普 惠政策,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提升小微企业服务效能;另一方面, 收录区内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 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信息,通过精准画像促进服务资源精准配置。
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科委、区经信局、未来 科学城管委会、 昌平科技园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工商联、 区企联、各镇街、驻区银行机构
(三)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
区发改委牵头,常态化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广泛 宣传惠企助企政策。各委办局、园区、镇街和工商联深入园区、 社区、乡村,摸排辖区内小微企业经营情况,了解小微企业融资 需求。
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委、区商务局、区农 业农村局、区文旅局、未来科学城管委会、昌平科技园区管委会、 区工商联、 区企联、各镇街
配合部门:市规自委昌平分局、区住建委、区统计局、区税 务局、区人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融媒体中心、驻 区银行机构、晨光担保
(四)健全“信易贷”平台服务制度
根据国家、北京市关于“信易贷”工作要求部署,引导企业在 “信易贷”平台注册授权。授权企业在“信易贷”平台上实现免 费贷款测额、企业融资咨询、首贷资金补贴、专业信用报告及信 用知识五项专业服务。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平台发布融资需求, 驻区金融机构积极响应,主动联系,摸清诉求,减少企业往返奔波。 通过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高企业贷款便利度、可得度,持续优化 营商环境。
牵头部门: 区经信局、 区发改委 配合部门:专班各成员单位
(五)打造“ 昌易贷”线上融资超市
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优化“ 昌易贷”平台。“ 昌易贷”项目以 小程序、PC端两种服务载体,满足企业、金融机构、政府多元化的 服务需求,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便利性。小微企业通过昌易贷 平台,开展机构产品管理、融资项目管理、内容管理、角色管理、 统计分析等,享受线上服务。专班成员要用好“ 昌易贷”微信小程序工具,引导小微企业注册,服务平台根据小微企业需求进行一对 多的融资服务对接以及融资补贴政策查询、申请和放款对接。
牵头部门: 区发改委
配合部门:专班各成员单位
六、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1.组建昌平区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专班,建立快速反应机 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组建方案经区政府审核后报市级协调工作 机制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 年 11 月 15 日
2.各成员单位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梳理昌平区中 小微企业贷款需求表,并确定第一批“ 申报清单”企业。
完成时限:2024 年 11 月 20 日
(二)推进阶段
3.各成员单位建立周报机制,滚动更新小微企业贷款需求表, 审核形成“推荐清单” ,配合开展融资对接活动。
完成时限:2024 年 11 月 25 日
4.对有融资需求企业常态化对接服务,持续监测金融政策落 地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总结阶段
5.中期阶段性评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成效,并结合工作
实际开展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完成时限:2024 年 12 月初
6.终期评估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成效,形成工作总结 报告。
完成时限:2024 年 12 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