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京科发〔2025〕26号)相关要求,形成了2025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拟认定单位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拟认定单位持有异议,可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反映。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提供联系方式;相关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邮箱scc@kw.beijing.gov.cn。
联系电话:010-55577810,010-64840867。
特此通知。
附.2025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拟认定单位名单.docx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