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6〕10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创建领域
示范基地包括园区类示范基地和企业类示范基地两类,创建领域包括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制造、清洁低碳氢、生物制造、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商业航天、安全应急装备、软件。
二、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申报对象自愿申报。申报创建示范园区的,须是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园区整体或园区内特色产业园区;申报创建示范企业的,应为独立法人,且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通知》。
满足创建基本条件的申报对象,填写创建申请书(见《通知》附件2、3),按评价要点(见《通知》附件4、5)编制创建工作方案,并于4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3套)及电子版光盘寄送至我局。对于符合要求的申报对象,择优推荐。
三、各申报方向联系人
人工智能郑老师55520870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杨老师55520978
新型储能制造高老师55520962
清洁低碳氢高老师55520962
生物制造刘老师55521169
智能机器人简老师55520970
低空装备武老师55520838
商业航天武老师55520838
安全应急装备周老师55520995
软件刘老师55520814
四、政策链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6〕101号)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53f30b5af55d42beaedff81f46e2d44a.html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工信部规〔2025〕250号)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5/art_77d5c4b79f3a4a9d8096563850401aff.html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