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京发改规〔2013〕6号)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2025年第二批共22家单位(名单见附件1)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现予以发布。
根据《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审核评估的实施单位,可享受审核费用补助。请各相关单位于12月26日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进入“项目申报”栏目,选择“2025年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项目进行申请,办理补助资金拨付事宜。
特此通知。
附1.2025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名单.docx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