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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开展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1  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率: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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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壮大涉农科技领军企业,完善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企业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农业农村部拟遴选新增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本市企业重点实验室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领域

聚焦基础前沿、国家战略、产业亟需、区域特色等研究方向,着力培育带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技术,围绕生物育种(大豆、玉米、生猪等)、农机装备(丘陵农机、农业机器人等)、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企业为主申报,如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其他单位不超过2家。

2.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掌握核心产业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能力。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4.拥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人。

5.具有独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实体,科研条件和设施较为先进,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

6.已有的科研平台运行2年以上,具有相应的运行经费,研发运行情况良好。

7.无违法违规问题,企业运营情况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

三、报送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按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附件2),请于2025年9月18日中午12点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寄送至北京市农业农村科技发展中心(通州区留庄路5号院),同时将电子版材料(Excel版及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ejichu@nyncj.beijing.gov.cn,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申报要求详见农业农村部官网通知:https://kjs.moa.gov.cn/gzdt/202509/t20250904_6476977.htm

四、联系方式

1.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涂老师:55525198

2.北京市农业农村科技发展中心曹老师:55525515

附1.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2.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xls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