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首都卓越工程师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发掘、选拔、培育机制,根据《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开展卓越工程师选拔培育项目工作。项目立足工程师职业发展特点及前期调研成果进行优化升级,开展面向工程师个人的“卓越工程师成长计划”和面向工程师团队的“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青创室)。根据《卓越工程师成长计划管理办法》和《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卓越工程师成长计划
1.恪守工程伦理和职业道德,爱党报国,履职专业,精益求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及以上学历。
3.应在生产建设一线从事产品或工程项目开发、研究、生产、施工、应用、设计、管理、评估等工程技术工作8年及以上,且申报时仍在从事相关工作。
4.具有突出的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作为负责人主持过本领域重大工程项目,或者作为核心骨干承担过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是本单位核心工程师团队牵头人。
5.坚持非论文导向,重点评价申报人在主责或参与项目中发挥的作用和作出的贡献,以及该项目的实用性和转化前景,且主要成果业绩应在北京。
6.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在本单位或本工作领域的关键技术突破、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
7.已获得过卓越工程师成长计划项目资助的入选人不得参与申报。
(二)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创新工作室
1.团队负责人作为牵头人进行申报,负责人主要为在京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多年从事工程创新、工程实践等,具有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或在生产建设一线从事产品或工程项目开发、研究、生产、施工、应用、设计、管理、评估等工程技术工作8年及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要有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一线工程技术人员;团队须聘请指导专家作为导师对团队进行指导,不限于本单位;鼓励团队成员中有从事研发、生产一线的高技能人才。
3.申报团队须属于工程科技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符合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的要求,鼓励优先推荐首都重点产业领域方向。
4.鼓励团队联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积极发挥国家实验室引领作用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主力军作用。
5.坚持非论文导向,重点评价申报团队主责或参与项目的作用和贡献,以及该项目的实用性和转化前景,且主要成果业绩应在北京。
(三)依托单位条件
申报人或团队负责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为依托单位,依托单位须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较为完善的单位内部人才培养体系,制定并实施人才或团队的成长培养方案,具有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科技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所需的工作条件与基础,鼓励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依托单位须具备接收项目经费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能力。
二、领域、名额及经费
(一)申报领域:依照《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北京“2441”高精尖产业体系,本年度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智能制造与装备、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集成电路6个产业领域进行选拔。
(二)支持名额:卓越工程师成长计划支持30人,青创室支持30个团队,原则上每个单位可同时申报1个个人和1个团队,同一申报人不允许同时申报“卓越工程师成长计划”并作为团队负责人申报青创室,不得多渠道申报及推荐。
(三)支持经费:卓越工程师成长计划3万元/人,支持1年;青创室5万元/团队,支持1年。经费主要用于研发攻关、培训交流、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成果宣传推广等方面。经费拨付至入选人或团队的依托单位,每年年底依托单位需配合完成项目期内本年度经费全额支出及相关验收工作。
(四)项目要求:为保证项目服务质量及效益,入选人及团队所在依托单位需与中心签订合同,约定入选人及团队在项目期内积极开展研发实践及人才培养工作,主动提报项目进展。项目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发表论文、专利、专著,研发新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人员职级晋升、取得职称学位,参加重要论坛会议、行业内重要科技交流活动、市科协相关活动等情况。
三、推荐渠道与名额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自愿申报、逐级推荐。
(一)区科协:申报人或团队可由其依托单位注册地行政区科协负责推荐,各区科协名额详见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工程师服务站:申报人或团队可由所属工程师服务站负责推荐,各服务站名额详见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园区科协:申报人或团队可由其依托单位所属园区科协负责推荐,园区科协推荐卓越工程师成长计划不超过2人、青创室不超过1个。
(四)北京市属学会协会基金会联盟:申报人或团队的依托单位是北京市属学协会、基金会、联盟会员单位的,申报人或团队可由学协会、基金会、联盟负责推荐,推荐卓越工程师成长计划不超过1人、青创室不超过1个。
(五)市科协直接批复的企业科协、事业单位科协:依托单位是由市科协直接批复的企业科协、事业单位科协等的基层组织,申报人或团队须由本单位负责推荐,推荐卓越工程师成长计划不超过1人、青创室不超过1个。
(六)市科协科创协同联合体:北京市科协科创协同联合体可推荐卓越工程师成长计划不超过1人、青创室不超过1个。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人或团队在网络平台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签字盖章的申报书扫描件,通过网络平台报送至推荐单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单位在网络平台整理、汇总申报材料,根据申报情况自行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填写推荐函并通过网络平台报送至中心,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三)中心组织专家开展函评和答辩复评,确定入选人和团队。
(四)在北京市科协网站对入选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五、申报推荐要求
(一)项目填报推荐方式
网络平台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综合业务评审中心(http://61.48.81.110:18080/#/login)。
申报者通过手机号、验证码的方式登录,根据意向申报项目进入对应端口,按要求完成项目填报,上传证明材料,导出《申报书》双面打印,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后回传至平台。
推荐单位通过账号、密码的方式登录进行审核、推荐,登录账号与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平台账号相同,如未登录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综合业务评审中心”,初始密码为:!QAZ2wsx3edc,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其他推荐单位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建立登录账号。
(二)证明材料要求
1.提供加盖公章后的申报人或团队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依托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提供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成果、资质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代表作相关材料;②获得的工程科技成果奖项;③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和奖励;④发表的论文和著作;⑤获得专利;⑥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
3.提供依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获奖情况、成果转化情况、重大项目等有关证明材料。
4.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纸质版申报书须与上述材料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自行留存,入选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6.申报材料是参评项目的主要依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取消评选和入选资格,并进行通报,确保评选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
7.推荐单位为园区科协的,报送推荐函时须另附批复成立科协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北京市科协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人:秦老师、刘老师、侯老师
联系电话:67224832,67235949
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16号院5号楼百荣嘉园大厦A座10层
网络平台技术支持(如需建立账号或者修改密码等)
李敬贤:13581940671
附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