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有关规定,现将清能蓝海数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5家完成异地搬迁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公告,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代章)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杜康;联系电话:5557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