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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4-12-17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点击率:3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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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的工作要求,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2023年底前制发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文件开展了集中清理工作,决定对下列2件文件予以废止:

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京经信发〔2022〕162号)

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经信发〔2022〕51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3日